
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过控编号 |
皖安评20221000381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档案号:AY2022031)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全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0日,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环城西路88号,是一家从事各类医药中间体和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 考虑市场变化,诺全公司拟将公司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80吨/年原料药替格瑞洛及其中间体产品、18 吨/年原料药伊鲁替尼及其中间体产品、14吨/年雷迪帕维及其中间体产品建设项目》中雷迪帕维生产线取消,拟投资建设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利旧雷迪帕维生产线原设备设施,并进行局部改造,用于本项目建设。诺全公司拟建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包含40吨/年抗新冠病毒药物中间体(RD)、5吨/年抗肿瘤药物尼拉帕尼中间体(NR)、5吨/年抗肿瘤药物噁拉戈利中间体(EG)。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对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产品抗新冠病毒药物中间体RD、尼拉帕尼中间体NR、噁拉戈利中间体EG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工艺过程中多种回收套用溶剂[如甲醇(序号1022)、二氯甲烷(序号541)、四氢呋喃(序号2071)、乙酸乙酯(序号2651)、乙醇(序号2568)、异丙醚(序号2692)、N,N-二甲基甲酰胺(序号460)、甲苯(序号1014)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正本)的规定,诺全公司委托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2.7 | |||
一、参与人员 |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姓名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 |
何柏云 |
是 |
是 | |
项目组成员 |
何柏云 |
是 |
是 | |
黄丽华 |
是 |
否 | ||
符宇航 |
是 |
否 | ||
杨正良 |
是 |
否 | ||
田春龙 |
是 |
否 | ||
编制人 |
何柏云 |
是 |
是 | |
审核人 |
谢泉 |
是 |
是 | |
技术负责人 |
陈钟毓 |
是 |
是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伍宇 |
是 |
是 | |
二、到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人员 |
谢泉、何柏云 |
时间 |
2022.6.26 | |
主要任务 |
现场情况勘察。 | |||
三、其他内容 | ||||
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已于2022年11月15日通过专家审查,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毕,于2022年12月7日报批出版。 | ||||
备注:其他内容为安全评价机构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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