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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档案号: 皖安评20221000381/AY202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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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过控编号

皖安评2022100038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档案号:AY2022031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简介

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全公司”)成立于20161220日,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环城西路88号,是一家从事各类医药中间体和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

考虑市场变化,诺全公司拟将公司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80/年原料药替格瑞洛及其中间体产品、18 /年原料药伊鲁替尼及其中间体产品、14/年雷迪帕维及其中间体产品建设项目》中雷迪帕维生产线取消,拟投资建设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利旧雷迪帕维生产线原设备设施,并进行局部改造,用于本项目建设。诺全公司拟建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包含40/年抗新冠病毒药物中间体(RD)5/年抗肿瘤药物尼拉帕尼中间体(NR)5/年抗肿瘤药物噁拉戈利中间体(EG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对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产品抗新冠病毒药物中间体RD、尼拉帕尼中间体NR、噁拉戈利中间体EG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工艺过程中多种回收套用溶剂[如甲醇(序号1022)、二氯甲烷(序号541)、四氢呋喃(序号2071)、乙酸乙酯(序号2651)、乙醇(序号2568)、异丙醚(序号2692)、N,N-二甲基甲酰胺(序号460、甲苯(序号1014)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正本)的规定,诺全公司委托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12.7

一、参与人员

承担的主要工作

姓名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何柏云

项目组成员

何柏云

黄丽华

符宇航

杨正良

田春龙

编制人

何柏云

审核人

谢泉

技术负责人

陈钟毓

过程控制负责人

伍宇

二、到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人员

谢泉、何柏云

时间

2022.6.26

主要任务

现场情况勘察。

三、其他内容

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已于20221115日通过专家审查,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毕,于2022127日报批出版。

备注:其他内容为安全评价机构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总部(合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栋写字楼11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51-65708618 188-5693-3420(微信同号)

邮箱:liyf@gcsj.com

总部(安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油化一路8号

联系人:谢经理

联系方式:0556-5380416  156-6546-0015 (微信同号) xiequan@gcs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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