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50t/a高性能光电新材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档案号:AY2017006) | ||
项目简介 |
本次安全条件评价对象: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50t/a高性能光电新材料建设项目。 2016年飞凯公司在东侧C厂区规划建设年产22000吨合成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拟建设5500t/a卤代烃系列产品项目和3500t/a电子级酚醛树脂产品项目。因酚醛树脂产品市场原因,飞凯公司放弃了3500t/a电子级酚醛树脂产品项目。并拟利用原规划用于3500t/a电子级酚醛树脂产品项目的生产场地及厂区预留地实施50t/a高性能光电新材料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新建光电新材料车间及控制室、溶剂回收装置,拟在甲类罐区预留罐位增加11台原料储罐,并拟依托已经规划设计的甲类库一、乙类库一、丙类库一的剩余储存空间存放本项目袋装及桶装原料。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及中间体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是,通过浓缩提纯回收套用的溶剂甲苯、异丙醇、石油醚、乙醇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4月21日 | ||
一、参与人员 |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姓 名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 |
谢 泉 |
是 |
是 |
技术负责人 |
陈钟毓 |
是 |
是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孟 颖 |
是 |
是 |
编制人 |
谢 泉 |
是 |
是 |
审核人 |
李艳凤 |
是 |
是 |
二、到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人员 |
谢 泉 王长青 |
时间 |
2017.3.20 2017.3.26 |
主要任务 |
对该同类项目及本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评价有关资料。同时还就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的有关内容与企业进行了充分交流。 | ||
三、其他内容 | |||
2017年4月15日,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庆市主持召开本项目评审会,评审结论为“同意通过审查”。 | |||
备注:其他内容为安全评价机构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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